十年前侵占公司公款13万多被获
被告人钱某是江苏一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部出纳会计。2000年5月9日,钱某将公司当日销售货款35000元和1张金额为人民币98555。15元的现金支票取现,共计人民币133555。15元,携款潜逃至深圳。2011年4月12日钱某在深圳火车站闲转时被抓获。
公诉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将钱某起诉。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