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入室抢劫杀人舅舅帮其逃匿
2011年8月11日晚22时许,为筹钱上网,17岁的被告人白某窜至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小区一别墅内盗窃,后被房主王某夫妇发现。随后,被告人白某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将王某夫妇刺伤,导致王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妻子吴某轻伤。案发后,被告人白某逃至舅舅施某处,被告人施某在明知其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衣服等帮助逃匿。
窝藏罪怎么判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白某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及公民对财产的所有权利,已构成抢劫罪,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施某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下,让帮助其逃匿,已构成窝藏罪。
最终,北京一中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判处白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施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同时判决白某赔偿受害人家属70万元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