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美冠军遇害案
2011年春节期间,23岁的高淳县某监狱狱警王某与在当地电视台工作的21岁的高淳县“荷花仙子”选美冠军丹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11年4月5日,王某到丹某家“见家长”,后两人到高淳固城湖畔约会。当日晚,骑摩托车的邢三杏,携带钢珠枪、猎枪各一支,胶带、匕首等到高淳县淳溪镇湖滨大道附近,其与随后赶到的邢华军预谋抢劫。当日晚上8点左右,邢华军与刑三杏盯上丹某和王某的车子,后邢华军和邢三杏持枪劫得1100元现金,因嫌钱少,为逼迫王某问家里要钱,二人遂将丹某和王某捆绑,并劫持丹某与王某的汽车往安徽方向开。一小时后至安徽境内时,曾坐过牢的邢华军和邢三杏无意发现了王某的狱警身份,二人遂持刀将王某杀害并抛尸。二人又继续胁迫丹某,其中邢华军强行猥亵了丹某,邢三杏强奸了丹某。后两人合力将丹某杀害并抛尸。另据查明,1997年到2000年间,邢华军因盗窃三次被判入狱。归案后,二人交代了1999年一起在江阴某公园抢劫情侣,索要钱财未果后,邢华军持刀刺伤了男子,邢三杏持铁锤砸晕女子。
2011年9月15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审理了此案。
一人犯有数罪时如何处罚
公诉人指控,二人作案手段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其严重,人身危害性极大。其中,邢华军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建议法官对其判处死刑;邢三杏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建议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被告人邢华军和邢三杏对于谁先用刀捅了王某的问题相互推诿。
受害人家属提出民事赔偿总计110多万元。
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其中邢华军当庭请求法院判处其死刑,但二人表示没钱赔偿。
法院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