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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跨省诈骗上万元,诈骗罪如何从轻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38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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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跨省诈骗上万元

自2011年3月始,福建省南安市人郭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利用电脑连接手机短信群发器,随机向手机用户发送“银行卡被扣手续费”等各种虚假短信进行诈骗。2011年4月22日中午,郭某向湖南省平江县居民凌某的手机发送内容为“我行将在你的帐户中扣除费用1200元……”的虚假短信,凌某在收到信息后,按照信息提示打电话过去,郭某谎称凌某的信用卡被人透支5万元,凌某称自己只在邮政储蓄开有帐户,内有余额16000余元。郭某遂告诉凌某按照电话提示在自动取款机上操作安装“防扣费”系统,在郭某提示下,凌某将其帐上的15578元转到郭某账上。2011年4月中旬,郭某采用同样的方法从鲁某处骗取8000余元。

2011年9月26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诈骗罪如何从轻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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