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垄断钢材市场
2007年3月,被告人李忠、戴洪亮组织成立了以自己为首的、共有37名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垄断广东省内部分地区的钢材市场,李忠、戴洪亮率领其成员绑架、诈骗、敲诈勒索、抢劫无恶不作,严重破坏当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如何处罚涉黑团伙
2009年12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上述各被告人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忠、戴洪亮无期徒刑,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
被告人李忠等25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2010年5月28日,广东高院依法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