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为争包厢砸人毁物,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29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为争包厢砸人毁物

2010年4月24日,喝过酒的闵某和徐某到金湖县某歌厅准备在小包厢K歌娱乐,因歌厅只剩下意见包厢,且同时刘某打算订该包房,双方发生冲突。民某边打电话叫人,便与徐某一起追砸刘某,用凳子将歌厅内冷冻柜、玻璃镜、玻璃酒杯、玻璃门等物品砸毁,价值2640元,刘某也被砸伤。后闵某赔偿被害人刘某损失9000元。闵某、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最被公诉至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法院认为,某、徐某分别于2010年4月28日、4月30日向金湖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被告人闵某赔偿被害人刘某经济损失9000元。

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闵某、徐某公然藐视法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两被告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闵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