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0.05克被抓
2010年11月30日,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到摩的司机陈某欲购买毒品。二人在梧州市长洲区红岭路2号梧州市第七中学校门口见面后,陈伟彬将净重0.05克毒品海洛因1小包以人民币75元的价格卖给刘某时,被当场抓获。陈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公诉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罪怎么构成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伟彬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伟彬犯贩卖毒品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伟彬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1年3月3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陈伟彬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