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蒙面抢劫超市钱款
被告人宋某是湖北省应城市一家超市的保安,为了还债,宋某打起了抢劫该超市内钱款的主意。宋某经过预谋后于2010年1月10日晚上,蒙面潜入其任职的超市财务室内,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逼会计罗某交出现金4800元后逃跑。宋某将所得钱款进行挥霍。案发后宋某归案,并与妻子退还了赃款。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为手段,当场持刀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后,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