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敲诈情夫
被告人金某因怀疑妻子与吴某通奸,便于2009年5月2日向吴某敲诈了3万元钱款。在挥霍一空后,金某在2009年11月份想再次敲诈吴某5万元钱款时,被吴某报案抓获归案。
敲诈勒索罪怎么处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等方法,强行索取他人钱财,共计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其欲索取的5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其能认罪悔罪,并已退还了全部赃款,且取得了对方谅解,故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因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