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老太占地建房被强拆,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例           阅读:413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老太占地建房被强拆

1990年,龚某夫妇在安徽省霍邱县周集镇燎东村土地违规建房,与该村部分村民产生了争议。周集镇政府两次下达文件,确定该土地的所有权为村集体,但所建房屋的所有权为龚某夫妇。房屋所在地村民组多次要求龚某拆迁,并将该土地卖于村民杨某、马某(已判刑)。

2009年2月9日,被告人杨某、马某、张某(已判刑)带领工头李某(已判刑)共同协商拆除龚某房屋,并于次日上午带领工人前往龚某家强行将房屋砖瓦扒掉。2009年2月11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找来挖掘机推倒龚某的平房以及院墙。2009年3月下旬,李某再次安排工人将所有房屋和院墙铲平。经鉴定,毁损房屋价值60030元。

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1.51.121, 216.73.216.122, 10.1.51.121, 10.1.51.1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