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欲结束乱伦被公公杀死
因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妻子也有些智障,年过六旬的被告人李某便和20几岁的儿媳齐某有了私情,李某经常带齐某出去游玩,两人从2007年底至2009年7月一直保持着乱伦的关系。后来儿媳齐某想要结束这段恋情,便起诉与李某之子离婚,并很快与他人订婚。得知此事的李某遂将齐某叫出来,两人于2009年9月4日在陕县张茅乡后崖村地边,李某在劝说齐某回心转意未成后,恼羞成怒用木棍将齐某打死。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河南省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齐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被告人李某趁齐某不备,持木棍猛击被害人头面部数下,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作案手段十分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2010年7月7日,河南省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