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迷信强奸两少女被抓
50多岁的被告人苟某(男)谎称自己是“弥勒佛转世”,以能传授别人功力,帮助别人治病为名,将21岁的女孩谷某收为徒弟。为治病和学功力谷某在苟某的租住地住下,不料,谷某在晚上被道貌岸然的师傅苟某给强奸。后苟某又采用此种方法将16岁的女孩张某强奸。
2009年2月张某报案,苟某被抓获归案,并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公诉至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苟某辩称,未强奸谷某,且辩称张某是自愿与其同居的。
强奸罪如何定罪量刑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苟某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封建迷信思想控制两名被害人并多次奸淫,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关于被告人苟某的当庭辩解意见,经查,两名被害人陈述与其庭前供述在细节上基本一致,能够互相印证,证实其当庭辩解不能成立。
最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苟某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