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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忍妻子痛苦喂其服安眠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刑事案例           阅读:333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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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忍妻子痛苦喂其服安眠药

陕西勉县褒城镇某村村民何某某,与相处了20多年的妻子徐某某身患类风湿,因家庭贫困得不到良好的治疗,瘫痪在床。每日妻子发病痛不欲生。2009年11月1日,因不忍再看到妻子痛苦难耐的惨状,何某某便到当地三家药店,先后买了二十五片安眠药,中午3点左右给妻子服下14片安定后外出,几小时后当他回到家中时,妻子已然离世。

何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至陕西勉县人民法院。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法院认为,何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鉴于法医尸检中描述的徐某某系自身疾病所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其死前所服安定药物对死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作用轻微的论断,何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属“情节较轻”,且何成某某认罪态度好,坦白交待,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何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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