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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难以支付房费两人合谋诈骗,如何追究诈骗者刑事责任

刑事案例           阅读:306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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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难以支付房费两人合谋诈骗

被告人石某与吴某系情人关系。吴某曾欲将一动迁房票出售给黄某未成。2006年3月,被告人石某以该动迁房房主黄某因付不起回迁费而欲出售动迁证为名,将此动迁证出售给被害人薛某,双方约定除房价和回迁建设费以外,薛某支付石某5500元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此后,薛某搬进新房。

被告人石某以原房主黄某要办理户口为由,未向薛某交付房产证。此后,被告人吴某后悔上述交易。2009年4月,二被告合谋,以黄某已死亡,其父放弃继承权,吴某作为黄某的唯一继承人和上述交易房屋的所有人,已经经公证将房屋过户至吴某名下为由,将薛某诉至法院,要求薛某搬出非法占用的房屋。为此,二被告还伪造了吴某与黄某为夫妻关系的介绍信以及黄某的父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薛某无奈到法院应诉,在发现吴某为石某情人身份时,薛某发觉自己被骗,到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追究诈骗者刑事责任

经查证后,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对被告人石某和吴某批准逮捕。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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