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盗窃男子隐瞒诈骗罪行,判决执行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刑事案例           阅读:245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盗窃男子隐瞒诈骗罪行

2011年7月27日,27岁的被告人石某因盗窃罪被羁押于新野县看守所,后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1年6月28日晚,被告人石某在网上玩“魔域”游戏时与网友孙某相识,后石某将游戏装备245000个“魔石”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孙某。交易成功后,被告人石某向“魔域”游戏运营公司投诉自己的游戏账号被盗、装备丢失,“魔域”游戏运营公司遂以孙某交易违规为由将游戏装备返还给被告人石某。案发后,被告人石某家人退还孙某损失7000元。

检察机关遂以诈骗罪将被告人石某公诉至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判决执行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新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石某在判决执行期间发现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案发后,被骗财物已退还被害人,该情节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

2012年7月12日,新野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与原判盗窃罪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