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孝心非法盗伐林木
江西安福县38岁的被告人刘某,按照当地习俗,想给已花甲的父母做好寿具以尽孝心。为此,2011年5月20日至5月30日,刘某多次盗伐安福县某国有林场的杉树,制成50根2-4米的杉原木。后在拖运回家途中被查获。经鉴定,其盗伐的杉原木的材积2.082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2.974立方米。
盗伐林木罪怎么量刑
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砍伐国有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归案后,被告人态度较好,自愿认罪,并能主动缴纳罚金,酌情可从轻处罚。
2011年8月8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刘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