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编造谎言骗钱骗财
1986年,被告人叶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又两次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于2008年10月刑满释放。重新获得自由的他年近半百,仍旧不思悔改,整日无所事事,从家人处拿2万元后便开始着手购买名牌服饰,经名牌衣服的包装后颇有成功人士的风范。2009年9月30日晚,被告人叶某在上海市长宁区某酒吧搭讪独自喝酒的26岁女子王某,并谎称自己是新加坡人,开有多家公司,还高新邀请王某到自己的公司上班,且谎称自己有证券市场内幕消息,在王某投资理财方面能予以帮助。
种种花言巧语不但博得了王某的好感,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告知叶某,让其为自己打款。2009年10月11日,叶某在骗取王某5000元后失踪。2009年12月12日晚22时许,独居的单身女子林某在某酒吧喝酒经酒吧老板娘介绍认识了自称中日混血儿的叶某,叶某的一番吹嘘让林某深信不疑。当林某谈到自己想拥有一家自己的服装店时,叶某便谎称自己有笔款要从韩国打来,让林某备一个银行卡给他去办汇钱,同时嘱咐林某在卡内预存6000元的手续费,后于次日约林某吃饭,并称要到中国银行办理手续,随后溜之大吉。
2009年12月23日,26岁的湖北籍女子刘某在某酒吧参加朋友聚会时认识了自称叫“秦某”的叶某,叶某谎称自己是日本籍华人,在江苏开家具公司,后叶某就向刘某发起强烈爱情攻势,并于次日晚二人在酒店发生性关系。半夜,习惯独居的刘某被叶某的呼噜声吵得无法入睡,便只身离开酒店逃回家,后叶某一番甜言蜜语,并承诺给其100万元聘礼,刘某遂再次回到了叶某的身边,并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告诉心上人,以便日后打款。12月25日,二人在上海市南京西路的某咖啡馆休息时,叶某谎称手机没电并借用了刘某的手机和银行卡后立即消失。恍然大悟的刘某便于2009年12月28日向警方报案,后叶某于2010年1月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诈骗罪应该如何量刑
检察机关遂以诈骗罪将叶某公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针对自己使用假名的指控,叶某辩称自己与所有女子在酒吧认识,环境的复杂决定了自己没必要使用真名。
静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于累犯。2010年6月25日,静安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