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被告人冯某1和冯某2两人于2010年3月16日16时左右,预谋对在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小学对面停靠的一辆越野车车内财物进行盗窃。两人用弹弓将车玻璃砸坏后,伸手窃得车内价值4020元的“LV”牌真皮手提包一个,包内装有3900元现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1和冯某2一年零九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被告人冯某1和冯某2两人于2010年3月16日16时左右,预谋对在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小学对面停靠的一辆越野车车内财物进行盗窃。两人用弹弓将车玻璃砸坏后,伸手窃得车内价值4020元的“LV”牌真皮手提包一个,包内装有3900元现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冯某1和冯某2一年零九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