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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网友钱财花尽抢劫路人,抢劫未遂能否从轻处罚?

刑事案例           阅读:28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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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网友钱财花尽抢劫路人

被告人家住内蒙古赤峰市的男孩程某于2010年3月19日赶到河南巩义与网友杨某相见,程某在巩义呆了几天后,因身上带的钱基本上已经花完,便萌发了抢劫的念头。于是程某于2010年3月21日晚上,尾随女孩王某走进一个小区,并用刚买的水果刀威胁女孩交出身上财物,后因女孩反抗和叫喊,程某抢劫未成逃跑。后来女孩报警将程某抓获归案。

抢劫未遂能否从轻处罚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2010年7月5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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