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监守自盗太猖狂
2008年9月份,曾经是快递员的张某利用自己对各个商务大厦是快递的集中地,和送邮件、包裹的快递员的工作习惯的了解,偷盗邮包,然后通过“114”查询邮包上所写快递公司电话,再找相应快递员勒索钱财,很顺利便敲诈成功。直到12月底被逮捕前,张某流窜杭州、宁波两地共敲诈15次,每笔敲诈500元到3000元,张某共从中获取2万余元。案发后张某被诉至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法院。
敲诈勒索罪如何判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但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良好,可以轻判。
2009年5月18日,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