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到处作案多起
被告人王某、李某伙同张某等共10名同伙,不务正业,却想发财。经过踩点后,王某等10人于2009年11月24日流窜至郑西客运专线西河村段,因该段线路正在建设施工中,施工人员张某1、陈某两人负责看守工地。王某等人在用暴力将二人捆绑后,又将巡查人员颜某给制服,然后肆无忌惮的将工地上的价值49755。
20元的440米电力接触网线和承力索线割断后窃走,并对窃得的财物销赃后进行了分赃。后来王某等人又先后盗窃了渭南经济开发区周边的学校和工地的价值7万多元的电脑、鱼尾板、钢管扣件等物品,并由张某进行销赃。案发后王某一伙人被抓获归案。
犯数罪应该怎么处罚
2010年7月7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以抢劫、盗窃共同犯罪主犯数罪并罚当庭判处被告人王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其他抢劫、盗窃犯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8年不等刑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被告人张某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