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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封将军之子诈骗,诈骗罪如何量刑?

刑事案例           阅读:217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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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封将军之子诈骗

2006年,49岁的江苏省人杨来扣为骗取他人信任,谎称自己是已故将军之子,某大军区司令员之弟,结识许多高层领导,能利用关系帮助他们办理上军校事宜。王某、李某和唐某听信后,委托杨来扣给子女办理上军校,一共给其53万元现金。后追回2万元,其余51万元未能追回。

诈骗罪如何量刑

经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扬来扣于2000年3月23日因使用假币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法院认为,本案中杨来扣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应属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

2009年5月18日,新泰市人民法院判定杨来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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