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麻核桃树枝不成反抢劫
因麻核桃树枝市场价值颇高,张某与杨某、孙某等六人(被告人)密谋盗窃麻核桃树枝,2007年12月21日夜,张某等人携带各种器具乘车至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霞云岭村梅子湖山,正准备下手之际,被树木承包人隗某发现,见事情败露,张某等人公然抢劫,经查抢劫树条26根,价值人民币共计七万八千元。后张某被捉获。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
抢劫罪如何量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公民个人承包的财产,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投掷石块追打被害人,并用语言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