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诈骗亲朋好友600万
金水湾大酒店的女老板被告人邹某,受过大学教育,在经商之前是一名女教师,后经期一步步的努力开办了金水湾大酒店。个性要强的邹某在酒店资金周转困难时,对外借高利贷来维持经营,后因高额的利息,邹某不得不继续借高利贷维持酒店经营。
后来,走投无路的邹某为偿还巨额的高利贷,开始在亲朋好友身上打起了主意。从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间,邹某以搞投资、需要资金周转、归还银行贷款等各种理由向周围的亲戚好友借款20多起,金额高达600多万元。
2009年11月23日,邹某投案自首。2010年6月3日,因涉嫌诈骗罪,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对邹某提起公诉。
诈骗罪如何量刑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对邹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退赔犯罪所得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