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娇子偷窃上瘾
被告人秦某,河北人。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先后被保送到北京大学上大学,中国科学院读研究生。毕业后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不菲的薪酬。但表面文质彬彬的秦某却从小有个嗜好,喜欢偷人家的东西,不管身上缺不缺钱,并逐渐偷盗成瘾。在2006年秦某上研究生期间,其曾经从窗户破窗而入,盗窃了其住处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吧台内的1300余元营业款。
秦某作案后,直到2010年年7月27日被抓获归案。
盗窃罪如何量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某拘役5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