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后又职务侵占公司巨额公款
被告人马某,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支公司的一名女员工。2007年至2009年间,马某多次以为客户办理保险的名义,使用伪造的《保险确认书》等文件,骗取19名投保人的钱款共计899万余元。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马某还利用担任公司收付费岗位的工作之便,将单位的49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马某将大部分赃款用于赌博。
庭审中,马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如何数罪并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她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职务侵占罪,应数罪并罚。鉴于马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
据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