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诈骗后又职务侵占公司巨额公款,如何数罪并罚?

刑事案例           阅读:380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诈骗后又职务侵占公司巨额公款

被告人马某,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密云支公司的一名女员工。2007年至2009年间,马某多次以为客户办理保险的名义,使用伪造的《保险确认书》等文件,骗取19名投保人的钱款共计899万余元。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马某还利用担任公司收付费岗位的工作之便,将单位的490万元公款据为己有。马某将大部分赃款用于赌博。

庭审中,马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如何数罪并罚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她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职务侵占罪,应数罪并罚。鉴于马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

据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