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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转账窃取同居女友存款,盗窃罪如何认定?

刑事案例           阅读:229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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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转账窃取同居女友存款

来自福建的47岁的被告人肖某于2010年5月18日下午,在北京昌平区其与女友同居房内,趁女友不备,通过网上银行将女友账户内19万元存款转入自己手中。作案后,肖某于6月12日被抓获归案。

因涉嫌犯盗窃罪,肖某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肖某表示认罪。

盗窃罪如何认定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肖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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