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冒充首长介绍工作诈骗百万
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间,经介绍,柴某某认识了年过半百的邢某等人,邢某谎称其认识中组部部长,可以安排柴某某之女儿到山东省胜利油田当警察,并可安排公安部的人给其女儿进行面试。后邢某、项某某伙同吕某、杨某、王某等人骗取柴某某人民币四十七万元。2009年3月至9月间,邢某、项某某等人谎称可以找中央首长办理李某某的儿子上南京政治学院问题,先后骗走李某某人民币四十万元。2009年4月份,邢某、项某伙同他人称可以让孟某某的孩子去北京的海关工作,而且还可以在北京落户为由骗取被害人孟某某人民币三十五万元。2009年7月至9月份,邢某慌称其是军委总参的退休领导,可以让喻某某女儿去解放军艺术学院上学,伙同项某某等人骗取其人民币三十四万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二被告人辩称,其二人均未诈骗,毫无悔改之意。
诈骗罪如何量刑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项某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邢某、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邢某、项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一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