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盗窃洗浴中心顾客钱财
安徽籍男子于某、赵某、邓某和另一同伙,共四人密谋到高档洗浴中心实施盗窃。经踩点后,四人假装是去洗浴中心洗浴的顾客,于2011年3月24日晚,分批次来到许昌市一家高档洗浴中心内,熟悉了洗浴中心的环境后,等到次日凌晨人少的时候,来到男更衣室内,撬开顾客存放衣物的柜子,盗走里面的现金,并从一个顾客的挎包内偷走现金10。5万元。四人作案后潜逃,后来洗浴中心发现被盗后报案,四人随之落网。
盗窃累犯如何量刑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累犯于某有期徒刑14年零2个月,赵某和邓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