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交通违章处理系统漏洞诈骗
2009年,经营二手车生意的姜某,得知交通违章处理系统存在漏洞,即通过电脑操作可以将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某人的违章情况,转移到其他人的驾驶证上。2010年3月某日,姜某找到负责使用电脑处理违章记录的在交警队协管员徐某,两人合谋利用该漏洞骗取钱财。2010年4月份的一天,经人介绍,罗某找到姜某,让其帮忙处理交通违章。后姜某向徐某告知罗某违章车辆的牌照号码,由徐某将该车辆的违章全部转移到姜某的驾驶证上,使该车辆变为正常状态,骗得罗某人民币5000元。从2010年4月底至6月,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中介介绍等渠道,姜某联系到罗某、袁某等九人需处理违章的车牌号码,后由徐某将共计600多条违章的罚单通过姜某的驾驶证全部开出,使这些违章车辆变为可进行年审、过户的正常状态。后由姜某向这些人收取违章罚款额的60%或70%的金额,共计得款53000余元,所得赃款与徐某瓜分。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诈骗罪如何处罚
2011年12月12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姜某和徐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和1年2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