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灭门惨案
2010年7月初,因与乔某产生矛盾,张永东决定杀人,遂找到程勇军,谎称朋友想买枪防身,程勇军又找到李武军,后通过在王博,花14000元购买手枪一把及子弹两发。2010年7月23日,张永东指使程勇军购买剃头刀一把和红酒一瓶。当日下午,张永东和乔某见面后将对方迷倒,后驾车与程勇军一起将乔某拉上一条公路,并在中途用剃头刀将乔某杀害,程勇军拿走乔某包中的8000多元钱。当然晚,二人在乔某家中将乔某妻子和女儿杀害。作案后,二人拿走乔某家中现金4万多元和价值9660元的物品后潜逃。
2011年6月23日,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非法买卖枪支罪如何量刑
2011年7月,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分别判处张永东,程勇军死刑,涉案的王博、李武军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分别判处4年和5年有期徒刑。
2012年1月11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