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神医专骗大妈
2010年5月间,经事先预谋,钟某云、钟某红、杨某某、王某在海淀区等地,选择年纪较大的老年妇女作为目标,以神医看病消灾的名义骗取他人信任,将他人钱财调包。其中,钟某云、杨某某参与诈骗3起,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50495。7元;钟某红参与诈骗3起,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63639。33元;被告人王某参与诈骗2起,骗取金额共计人民币61843。63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四被告人除对诈骗被害人何某某的事实供认不讳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余几起事实均予以否认。
诈骗罪如何量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虽然四名被告人均否认参与过其他诈骗,但控方指控的事实与被告人供认的诈骗手法高度雷同,且各被害人案发后第一时间报案,详细叙述了被骗经过,并分别对四被告人进行辨认,均指认被告人就是诈骗行为的实施者,足以证明四被告人分别参与实施了相对应的犯罪行为。被告人钟某云、杨某某曾因以类似手段实施诈骗犯罪被判处刑罚,仍不思悔改,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钟某云、钟某红、王某等四名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2年3个月至2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