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男子用冒充检察官敲诈单位领导,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刑事案例           阅读:333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男子用冒充检察官敲诈单位领导,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2010年6月,德州某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张某在街上见到了一张他人的身份证,因炒股赔了钱的张某便预谋借此给单位领导写信敲诈钱财。2010年6月13日,张某用捡来的身份证,以“纪某”的名义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后又购买了手机卡。2010年9月20日,张某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给自己单位的副局长何某写了一封信,声称自己收到了何某收受贿赂、有男女不正当关系等问题的多封检举信,并让其在三天之前将10万元钱汇到之前办的那张银行卡内,可以帮助销毁证据。

张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诉至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敲诈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1年5月9日,法院判决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