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思悔改飞机上再次行窃被抓
40岁出头的刘某曾因抢劫、盗窃等行为两次被刑事处罚,后刑满释放。2010年11月5日,刘某在乘坐从澳门飞往北京的飞机时,趁王某睡着之际,盗窃王某行李箱中5万元港币,后被查获归案。
累犯应如何定罪量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曾因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本应悔过自新,但其仍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刘某曾因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已退赔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