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效仿电视剧作案持械抢劫被抓
被告人邓某、邓某某未满十八周岁,被告人肖某、邓某华刚满十八周岁,四被告看了《插翅难逃》后,也想一夜暴富,决议一起抢劫。一辆车,四把水果刀,棉纱手套,透明胶带等准备齐全,2010年7月9日晚,四人在永丰县佐龙加油站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四人带好手套,拿着水果刀,向黑色轿车走去。肖某用刀威胁车主,其他人将车内的另一人捆绑住,搜身,逼问银行卡密码,得款人民币2万8千余元后,四人将被害人丢在偏僻路段,扎了被害人车胎,以免追赶。案发后半个月,四人将钱物挥霍一空,纠集起来准备再次行凶,购买工具,寻觅目标时,被民警抓获。
共同犯罪如何量刑
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邓某华、邓某、邓某某以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持械抢劫他人财物共计38195元数额巨大,并致伤一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四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鉴于其中被告人肖冬冬是主犯,其他三人为从犯,且被告人邓某与邓某某为未成年人,四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可从轻量刑。
2011年5月1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抢劫共同犯罪案,分别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10年零4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5000元;被告人邓某华有期徒刑9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23000元;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5年零5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