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小伙疯狂抢劫盗窃被抓归案
19岁小伙曹某某,在2010年6月30日至8月7日,几个月时间内,在安徽蚌埠市疯狂实施抢劫和盗窃,抢劫作案8起,抢劫超市、行人等手机和现金等财物,盗窃书报亭、烟酒店等场所的财物,盗窃作案11起。后在盗窃时,被抓获归案。
数罪并罚怎么判刑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持刀抢劫及多次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767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抢劫及盗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据此,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