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中奖信息
被告人曾广彬(27岁)、陈可伟(32岁)均为海南省儋州市人。2007年至2008年6月期间,二人通过向淘宝网客户发布虚假中奖信息后以收取税款等为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8.3万元。
诈骗的怎么处罚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曾广彬、陈可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中奖信息,骗取被害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曾广彬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积极代其退赔较大部分犯罪所得,能够挽回被害人的部分损失,故对其可酌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可伟亦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亦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其未退赔被害人损失,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2009年8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可伟犯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曾广彬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4000元。
二被告人均未表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