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骚扰后欲报复敲诈司机
2009年3月5日上午,吴某在东营乘坐出租车时被“的哥”李某对其实施骚扰行为。后吴某将此事告知朋友王某,企图向“的哥”索要钱款。当日下午6时许,吴某将李某骗至僻静处,由王某带领其他几人对李某进行殴打,然后向其索要现金5000元。当晚,李某的两位朋友将3000元现金送到指定地点后李某被放回。事发20天后,李某在路上偶然碰到吴某,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吴某对指使他人殴打李某并向其敲诈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吴某遂被刑事拘留。
敲诈勒索罪如何量刑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还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09年7月1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吴某管制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