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持收银员索财
被告人王某因怀疑妻子李某多次流产是因为在郑州羚锐大厦(即信阳驻郑州办事处)监控室工作,长期受电磁辐射所致,且多次与妻子领导协商未果,于是心生怨愤。2005年7月15日晚8时许,王某酒后携带一把菜刀来到妻子的办公地点,欲要再次与领导协商调换工作岗位的事情,在找不到领导的情况下,王某挟持了一名收银员要求领导出来协商。其后,在民警和家属的共同劝说下,王某于当晚11时许释放了人质。
非法拘禁罪怎么判刑
2006年1月13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犯绑架罪,因动机、手段及社会危害程度低,免予刑事处罚。2006年5月,金水区法院发现此案判得畸轻,决定再审。2006年8月27日,再审法庭撤销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11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判处被告人王某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宣判后不久,王某妻子李某不服提出了申诉。2008年3月7日,郑州市中院再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