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央视记者一月攫利十万
2008年5月至6月,河津市32岁无业男子张某某以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纪实片场”主任名义,成立“纪实片场”栏目组。招聘山西人武某某担任副主任及司机,高某某担任摄像记者,负责拍摄企业“阴暗面”。并统一伪造了央视的相关工作证件。2008年7月,3人以要对企业进行曝光为由向企业索要钱物,先后在孝义市某焦化厂敲诈现金20000元;交口县某煤矿敲诈现金10000元。交口县某生铁公司敲诈现金4000元。同年8月1日,3人驾车赶往某铁矿实施敲诈时被发现,武、高二人被当场抓获,张逃往河南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敲诈勒索罪的刑事责任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某等人先后十次敲诈孝义、交口等地企业,2008年7月一个月即非法获利十万余元。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主犯张某某有期徒刑6年,从犯武某某、高某某各处有期徒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