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同谋划抢劫挣大钱
浙江被告人马剑网络聊天时结识了绰号“豪哥”江西被告人胥伟华,两人共同谋划抢劫挣大钱。2008年10月底,被告人胥伟华与马剑预谋抢劫忠县某商行。遂后,二人在昆明、重庆等地购买了仿真手枪、断线钳、封口胶等作案工具。同年11月21日晚9时30分许,两人蒙面携带工具进入室内进行抢劫,打开保险柜、铁皮柜以及收银台抽屉,抢走黄金、钻石等首饰物品以及80余部手机等物,法院介绍,胥伟华、马剑及其同伙“沙仔”(另案处理)还在云南省昆明市犯下一起抢劫、盗窃等罪行。
抢劫罪如何量刑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剑无期徒刑,胥伟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