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上闹矛盾出手伤人
2006年6月8日,在学校上体育课的高中生江某和同班同学杜某因打篮球发生小摩擦,被杜某投出的篮球砸到脸部的江某用手打了杜某的左脸,致使杜某做耳部耳膜穿孔,轻伤。随后,江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后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江某考上了大学。
达成协议能免除处罚吗
作为审理法院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首次使用了“恢复性司法”模式,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害方也撤销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同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决。
最终,和平区法院一审对被告人江某做出了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