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37岁男子骗造各种理由行诈骗,诈骗罪如何量刑?

刑事案例           阅读:314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37岁男子骗造各种理由行诈骗

2003年10月,被告人37岁的邓文才伪造军官证、驾驶证、警用作训服等假冒省公安厅的工作人员,以可以帮助受害人谭某的孩子进入公安部门工作为名,先后五次骗走了谭某5.8万元。在事情办不成的情况下,仅退还给谭某1.8万元。2005年3月份左右,邓文才以可以帮助受害人王某办理变更车辆营运线路为名骗走王某3.2万元。2005年12月,邓文才以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为由骗走刘某3万元。2006年11月,以帮助周某儿子当兵为名骗走周某2.1510万元,之后由于事未办成,邓文才仅退还了周某5000元。2007年7月,邓文才以帮助女朋友的爸爸承包部队后勤采购生意为名骗走了黎某2.2万元,之后也因为没办事才退还回6000元。从03年到08年,邓文才还骗走了受害人伍某的4.16万元。2008年1月,邓文才以办理减交工商费用为名骗走海府路新世界电信城17家手机专柜共8500元。此外,还骗走受害人葛某4。1万元。至此,邓文才因利用种种骗行共诈骗到22.5610万元而受到了美兰区检察院的指控。

诈骗罪如何量刑

2009年6月17日,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邓文才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