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包庇儿子罪行将证据毁灭
米某1和米某2是老邻居,经常因琐事发生不快。2010年6月份,两家因为米某1家在米某2家骑摩托车必经过的地方挖坑一事又起不快。2010年7月23日下午,米某2的儿子发现米某1又将其早上刚刚填好的坑给挖开了,遂心生怒火,在填好坑后,看到米某1又来挖坑后,遂与其发生争执,随后,其母亲杨某也闻声赶来一起发生撕扯。撕扯中,米某2的儿子将米某1压倒在地,并用绳子将其捆绑住,并丢弃在路边。怎料,当晚发现被捆绑在路边的米某1已经死亡。得知该事后,为包庇儿子,米某2将米某1的尸体偷偷抛到了某村的一深水潭里。后案发米某2主动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帮助毁灭证据罪怎么罚
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又触犯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徇私枉法罪或枉法裁判罪从重处罚。2012年2月24日,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法院以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决被告人米某2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