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涉黑危害一方
被告人原榆树市热力公司副经理徐某2在担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榆树市工会主席之职的父亲徐某1的庇护下,成立和组织了有数十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团伙,该团伙在榆树市杀人、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私藏枪支,无恶不作,危害一方。
经查,该团伙涉命案2起。另有父子两人相互勾结,强行推销粮食器材,获利千万元。2005年7月25日,徐某1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8月5日被批准逮捕。2005年6月1日,徐某2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2005年7月8日被批准逮捕。随后,该团伙数十名成员被抓获,同时非法枪支7支、高档轿车7辆被收缴。
犯数罪怎么量刑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1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作证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告人徐某2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扰乱法庭秩序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其他21名团伙成员也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不同罪名被同时提起公诉。2007年4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被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法院择日将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