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团伙为非作歹
被告人李某在海南省海口市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等级明确、分工细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以被告人高某某、符某某为骨干,参与并指挥了2006年6月发生的与周某、饶某持械互相殴打行为,双方打斗人员达到数十人之多,社会影响恶劣。
另外,被告人钟某某、魏某某等积极参加以被告人李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称霸一方,多次从事故意伤害、绑架等重大犯罪。
参与多起犯罪怎么处罚
检察机关以被告人李某、钟某某、高某某等人涉嫌组织、参与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等公诉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7年7月5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