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知识

男子砍杀11人逃亡4年被抓,帮助杀人犯逃跑如何量刑

刑事案例           阅读:468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男子砍杀11人逃亡4年被抓

2007年8月15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张青华与妻子袁某因离婚之事争吵后,遂持斧追砍袁某,并在追杀中持斧砍杀11人,导致袁某等5人死亡、6人受伤。案发后,被告人张青华逃至被告人冯永成家藏匿,后被告人冯永成给张青华提供食物并帮助其逃离。2011年10月,被告人张青华被抓获归案。

帮助杀人犯逃跑如何量刑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青华因个人婚姻问题而迁怒于他人,持斧头连续砍杀11人,致5人死亡、6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冯永成明知被告人张青华系重大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非但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还为张青华提供食物帮助张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张青华滥杀无辜,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特别巨大,应依法严惩。被告人冯永成窝藏的对象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鉴于该冯能坦白认罪,对其从轻判处刑罚。因被告人张青华的犯罪行为给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判赔。

2012年4月20日,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青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冯永成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韩宝玉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电话咨询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邦网

相关知识

美国--10.2.202.69, 216.73.216.121, 10.2.202.69, 10.2.202.6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