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会被判几年
被告人李某(女,20岁)与比自己大8岁的同事于某结婚,并于2008年5月6日生育一女。婚后,由于年龄和生活习惯的差异,夫妻经常发生争吵,李某曾多次产生轻生的念头。
2008年11月29日,李某因家庭琐事再次和丈夫发生争吵,产生了跳楼自杀的念头。担心自己死了女儿会受罪,于是李某在自家楼顶将七个月大的女儿摔至地面。事后,李某非常后悔,在村民帮助下迅速将女儿送往医院,但女儿最终因颅脑创伤,抢救无效死亡。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也表示谅解。
2009年6月30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女﹚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