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谎称“同志”抢劫同性恋人
被告人张某、李某、赵某、孙某四人财迷生窍,想出了一个冒称同性恋者引诱同性恋人上当借机实施抢劫的主意。四人经过预谋后,于2009年7月14日晚,以同性恋者的身份在网上与被害人周某聊天后,将周某骗至四人的租住屋内,四人合伙用暴力手段将周某随身携带的银行卡等物品洗劫一空,并用胁迫所取得的密码窃取了周某卡内3千元存款。后携带1600元赃款离开。事发后,四人归案。
抢劫罪如何认定处罚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赵某、孙某以同性恋交友为名,通过网络欺骗网友,并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赵某、孙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能够退赔赃款,张某认罪态度较好,李某能够退赔赃款,酌情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
最终,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赵某、孙某有期徒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