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报注册资金成立公司诈骗钱财
2002年6月,用租用的王某的一户面积为412平方米的商业网点作为投资的经营场所,并采用伪造的身份证虚报汽车一辆,同时租用他人一辆汽车,连同自己的15万元现金,在进行资产评估,虚报注册180万元资产,成立了奶牛扩繁有限公司。后与辽阳当地一家公司签订了《联合经营协议书》。李某某以联合经营为借口,以借款的方式先后骗取该公司人民币33万元。2003年至2004年间,李某某以办理贷款购买奶牛等名义先后诈骗3名自然人资金共计35万元。
李某某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诈骗罪被公诉至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数罪并罚如何量刑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虚报注册资本进行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已经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诈骗罪。最终,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